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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海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和《青海大学“十三五”深化综合改革提升综合实力总体方案》实施情况2017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

  青大校综字〔2017〕33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抓好青海省“十三五”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落实的通知》(青教规〔2017〕32号)文件精神及10月11日召开的青海大学深化综合改革提升综合实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为确保《青海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及青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青海大学“十三五”深化综合改革提升综合实力总体方案》(以下简称“两厅办文”)中各项任务目标的如期实现,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依据

  1. 青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青海大学“十三五”深化综合改革提升综合实力总体方案》(青办字〔2015〕91号);

  2. 青海大学《关于印发<青海大学“十三五”深化综合改革提升综合实力总体方案>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青大校办字〔2016〕26号)(以下简称“任务分工方案”);

  3.青海大学《关于印发<青海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青大党办字〔2016〕31号)及青海大学二级单位“十三五”发展规划。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1.请各专项规划编制部门及院系,认真梳理“两厅办文”、“任务分工方案”及各单位“十三五”规划中确定的主要任务、改革举措及指标内容,结合当年规划执行情况,编制2017年度“两厅办文”及青海大学“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评估报告,具体模板见附件。

  2.填写主要指标评估及预测表(10个专项规划编制部门填写附表1-1,30个二级单位规划编制部门填写附表1-2)。其中2015年、2016年实际值为本单位上报的2016年度“十三五”发展规划评估报告的数值(具体内容见发展规划处网站,成果展示一栏), 2017年度填写当年实际完成值,2018—2020年度为核心指标的预测值。

  3.承担核心指标任务的单位填报指标评估及预测表的同时,需提交2017年度核心指标支撑材料清单,清单格式自定,具体内容包括:

  ①学科建设方面:当年新增一级学科博士点、当年新增一级学科硕士点、当年新增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当年新增专业学位领域的名称、数量等内容;

  ②人才培养方面:当年新增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含卓越计划、视频公开课、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习基地、专业综合改革项目、教学科研团队等),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当年在挑战杯和数学建模获奖数等方面的名称、数量、类别、获奖人等内容;

  ③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方面:当年立项科研项目(国家自然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省部级科研项目),当年获批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当年出版学术著作,当年高水平论文(Science 、Nature、SCI、EI、SSCI、CSSCI),当年授权发明专利等方面的名称、等级、作者、类别、刊物名称、授权时间等内容;

  ④师资队伍方面: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国家级人才、教育部教学创新团队、半年以上海外经历教师等方面的名单、批准年月、团队名称等内容。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1.此项工作既是对2017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盘点,又是对未来发展情况及任务的预判,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积极落实。

  2.请各相关单位将撰写的2017年度评估报告提请本单位党政一把手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11月20日前将纸制版一式两份报送发展规划处,电子版发至发展规划处邮箱:qhdxfzghc@163.com。

  

  联系人:常裕

  联系电话:0971-5311034   18490786201

  附件:《青海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和《青海大学“十三五”深化综合改革提升综合实力总体方案》实施情况XXXX规划2017年度评估报告模板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