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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十三五”规划论证评审工作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

  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青海大学“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进展顺利,目前已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根据教育部高教司要求,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省部共建高校完成规划编制后需组织校内外专家论证,评审通过后正式上报教育部。学校决定拟于近期组织省内外专家论证评审青海大学“十三五”规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工及时间要求

  总体规划

  要求:于2016年6月20日前由学校层面组织完成论证评审工作。

  责任领导:俞红贤 王光谦    责任部门:发展规划处

  (二)10个专项规划

  要求:于2016年6月30日前由分规划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完成论证评审工作。

  1.学科建设规划

  责任领导:赵之重   责任部门:研究生院

  2.人才培养规划

  责任领导:赵之重   责任部门:教务处 

  3.队伍建设规划

  责任领导:梁留元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部

  4.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规划

  责任领导:李丽荣   责任部门:科技处

  5.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规划

  责任领导:陈刚   责任部门:宣传部

  6.国际交流与合作规划

  责任领导:任延明   责任部门: 外事办

  7.大学文化建设规划

  责任领导:陈刚   责任部门:宣传部

  8.实验室建设规划

  责任领导:李丽荣   责任部门: 实验室管理处

  9.校园基本建设规划

  责任领导:陈刚   责任部门: 基建处

  10.校园信息化建设规划

  责任领导:王晓英   责任部门: 现教中心

  (三)26个二级单位规划

  要求:于2016年7月10日前由院系规划责任领导和院系组织完成论证评审工作。院系规划责任领导分工详见青海大学“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青大党办字[2015]25号)。

  二、评审专家委员会人员组成

  总体规划:成立学校层面规划论证评审专家委员会,专家组成如下。

  组  长:俞红贤 王光谦

  成   员:陈  刚 校内专家2人,省内相关厅局专家2-3人,对口支援高校专家4-5人。

  专项规划、二级单位规划论证评审专家由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自行确定。

  三、其他要求

  1.请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完成“十三五”规划论证评审工作。

  2. 请各责任单位将通过论证评审的规划形成正式文本,按期提交学校审核批准。

  3.请各责任单位根据规划内容制定规划实施工作方案,做好年度目标和任务的分解,做好规划启动实施工作。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