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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处2017年度工作计划

  青大发规字(2017)2号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青海大学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青大党字[2017]1号)、《关于印发<青海大学2017年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青大党字[2017]2号)工作要求,结合发展规划处工作实际,特制订2017年度工作计划。

  一、春季学期工作计划

  1、编制青海省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提升计划资金规划(2017-2019年),经学校论证通过后,上报省财政厅、教育厅;

  2、组织完成2016年度两级财政招标节余资金项目申报论证,下达资金,启动项目建设;

  3、组织完成2017年度青海省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论证,上报省财政厅、教育厅批准后下达资金,启动项目建设;

  4、组织完成2017年度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论证,上报国家财政部批准后下达资金,启动项目建设;

  5、完成一省一校(一期)项目总结报告的撰写,组织校内验收和绩效评估,通过省级或国家级验收;

  6、编制一省一校(二期)项目资金规划;

  7、分解“十三五”目标任务,印发二级单位“十三五”规划;

  8、根据外部宏观环境及政策制度的新发展和新要求,动态调整,对校“十三五”发展总体规划提出补充意见;

  9、完成校“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析报告,分解2017年目标任务;

  10、完成《两厅办文》2016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析报告,分解2017年度目标任务;

  11、明确发展规划处职能定位,完善发展规划处网站;

  12、编制第一期《决策参考》。

  二、秋季学期工作计划

  1、组织完成2016年度两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总结报告的撰写;

  2、组织完成2016年度两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估和校内验收;

  3、编制青海省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提升计划资金规划(2018-2020年),经学校论证通过后,上报省财政厅、教育厅;

  4、编制青海省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提升计划项目库(2018-2020年),经学校论证通过后,上报省财政厅、教育厅;

  5、完成 “十三五”发展规划2017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析报告;

  6、完成《两厅办文》2017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析报告,分解2018年度目标任务;

  7、编制第二期《决策参考》。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