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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两级财政专项建设项目申报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青大校综字〔2018〕7号

校内有关单位:

3月21-22日,学校对已上报财政厅的《青海大学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资金滚动规划(2018—2020年)》中安排的2018年两级财政拟立项建设项目进行了专家论证。根据专家组论证意见,本着 “站位要高、统筹规划、重点集中安排、扶优扶特扶强”的主旨思路,充分考虑项目的轻重缓急和项目实施的成熟性,充分考虑两级财政资金用途及要求,确定了2018年度项目建设批次及资金安排,并于3月23日校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将项目申报的后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填报项目申请简表

请项目负责人根据2018年度项目建设批次及资金安排(见附件1)填报项目申请简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3月27日下午16:00前交至发展规划处,电子版发至qhdxfzghc@163.com。

二、修改完善项目申请书

请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学校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项目申请书,并组织院系或学科组层面的论证,列入省财政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提升计划的建设项目于4月2日中午12:00前提交项目申请书(含专家论证意见),列入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省高等教育生均拨款的建设项目于5月10日中午12:00前提交项目申请书(含专家论证意见),要求纸质版一式三份经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至qhdxfzghc@163.com。

发展规划处将择期对部分项目再行组织学校层面的论证。

三、注意事项

1、在院系层面或学科组层面组织论证时,要求对本单位承担的所有建设项目统筹考虑,同时项目涉及若干单位的要求项目负责人充分征求各单位意见,确保项目统筹规划,避免重复建设。

2、设备采购类项目在编制标书时一定要作好前期的询价工作,将投标价与中标价控制在合理范围,一方面要避免多次流标,同时还要避免节余资金过大,造成资金浪费。对造成多次流标、项目推进不力和节余资金过大的单位学校将予以问责。

3、各项目单位填报绩效目标时一定要结合学校以及各单位的“十三五”发展规划,科学合理的填报各项指标。学校将从2018年度探索重大专项的人均效益及投入产出的绩效考核。

4、有大型仪器采购的项目单位,请按照校实验室管理处及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的有关要求,提前做好设备招标前的准备工作。

 

联 系 人:褚  燕

联系电话:5310033 

办 公 室:行政A区217

 

附件1:2018年度两级财政专项拟建设项目资金安排表

附件2:项目申请简表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