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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省财政综合实力提升计划第二批建设项目专家论证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学校决定近期拟组织2016年度省财政综合实力提升计划第二批拟立项建设项目的专家论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论证专家工作组

组  长:俞红贤

副组长:陈  刚  李丽荣  任延明

成  员:陈雪梅  颜  明  苏占海   刘连新  刘书杰

           金  萍  司  杨  梁  健   裴海昆  叶飞安

二、论证方式及汇报内容

论证采取现场答辩、专家质询的方式。

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已上报财政厅的建设内容和资金用途,围绕项目申请书,重点陈述项目建设必要性、建设目标、建设内容、预期成效(量化绩效指标)、仪器设备购置、资金使用计划,每个建设项目陈述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专家组现场集体讨论提出针对每个建设项目的论证意见。

具体论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材料准备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7月10日前将项目申请书发至发展规划处邮箱,于答辩当天现场提交项目申请书一式十五份,PPT电子版材料请提前在现场拷贝。

 

 

联 系 人:张玉惠

联系电话:5310033  15897185391

电子邮箱:qhdxfzghc@163.com

 

 

附件  2016年度省财政综合实力提升计划第二批项目论证安排表

 

 

 

 

                                     2016年7月6日


 

附件

2016年度省财政综合实力提升计划第二批项目论证安排表

制表单位:发展规划处                      制表人:张玉惠                    制表日期:2016-7-6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建设资金

(万元)

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单位

汇报人

1

教学科研平台和实践基地建设

三江源生态与高原农牧业国家重点实验室

2390

仪器设备购置费2126万元,实验室改造费239万元,学术交流费25万元。

国家重点实验室

李长忠

2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校园基础设施更新与节能改造

1910

校园楼宇散水防水、外墙、道路等维修改造1325万元;校园喷灌、智能表具改造185万元;供电设施改造400万元。

基建处

后勤管理处

团  委

杨兴学

王伦邦

蔺  林

3

实验室改造

400

生态环境工程实验室、农牧学院实验室、分析测试中心、化工学院实验室改造费共计400万元。

实验室管理处

苏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