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重大项目管理

关于编报青海省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提升计划2017年度建设项目申请书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分解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厅办文和“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学校按照省财政要求,围绕 “十三五”深化综合改革和提升综合实力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统筹考虑“世界一流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和“2011协同创新中心”等建设,在学校领导的重视和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编制完成了青海省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提升计划资金规划(2016-2018年度)和项目库(2017-2019年度),并通过校内专家论证后上报了省财政厅和教育厅。

  目前,2016年度项目已启动建设。根据青海大学专题会议纪要(青大校阅字〔2016〕26号),为提前做好2017年度建设项目申请和专家论证工作,现将申请书编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

  按照已上报省财政的2017-2019项目库,2017年度拟安排建设资金2.3亿,涉及建设项目共29项,其中学科建设项目11项,教学平台和教育教学改革项目3项,科研平台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7项,队伍建设项目2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6项(项目名称及资金计划见附件1)。

  二、编制要求

  1.请相关单位按照资金计划和省财政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规定的格式,规范编制项目申请书(编写格式及提纲见附件2)。要求文字简练、数据准确、格式规范、实事求是。

  2.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对拟申请项目做好前期审核,对其建设方案,尤其是建设内容、建设目标、预期效益、资金需求等从实际出发,统筹考虑,资金使用必须符合青海大学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支出范围和要求。其中,学科建设项目由研究生院归口管理,教学平台和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由教务处归口管理,科研平台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由实验室管理处和科技处归口管理,队伍建设项目由组织人事部归口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由相关职能部门归口管理。

  3.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表(见附表3-1至3-5)与项目目标绩效表(见附表4)应按省财政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做好仪器设备选型、配置、询价等前期论证工作,避免设备重复购置、超前购置等造成学校专项资金的浪费。

  三、时间要求

  1.2016年10月14日(星期五)下午4点前,请各项目建设单位将经项目建设单位和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的申请书纸制版一份报发展规划处,同时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qhdxfzghc@163.com。

  2.发展规划处将择时组织专家论证,论证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3.请各项目建设单位高度重视2017年项目申请书的编制工作,组织专人进行编制。对不能按期上报项目申请书或在专家论证中未能通过评审的项目,2017年度不予安排建设资金。

  联 系 人:俞文萍

  联系电话:5310034  13619710303

  

  

  附件1:青海大学青海省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提升计划2017年度拟安排建设项目汇总表

  附件2:青海省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提升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3:2017年青海省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提升计划项目计划表

  附件4:项目绩效目标申请表

  

  

  2016年9月19日